二、建立健全发展战略的实施机制
实施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是英国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为了同一领导和协调一致,联邦政府在综合分析现状和未来的基础上对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了战略布局,并确立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未来目标。近期目标:重点是那些有竞争力的、可尽快实现出口的技术领域,包括垃圾沼气、近海风能、主动和被动式太阳能装置、水电等。中期目标(到2010年):确保实现201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的新技术以及有出口远景的技术。包括生物残留物、近海风能、能源作物、燃料电池以及太阳能发电等。远期目标(2010年以后):重点是那些在执行研究和开发计划过程中发现的潜伏能源技术。包括燃料电池、与建筑一体化的光电装置、海势能以及太阳能热电等。英国政府在新近发表的《能源政策***》中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下列指标:力争在今后50年内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降低到目前的40%,并计划将可再生能源量占能源产出的比重由目前的3%进步到2010年的10%,2020年的20%。与此同时,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能源发展战略方面的改革政策。其中包括:调整能源结构,逐步停止使用核能,为发展对环境有利的、具有竞争力的高效混合能源产业创造机会;推出“可再生能源计划”,取代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为鼓励使用核能而制定的“非矿物燃料计划”;大力发展风能、波浪能、潮汐能、太阳能和生物能等,建立一个面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能源供给体系。123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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