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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暂不宜 应以年薪制为目标模式(2)

发表日期:2009-12-14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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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设计实际上盘活了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经营者不仅可以从分红中受益,而且在回购过程中得到公司资产增值的好处,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一致起来,股权激励的作用就可以充分发挥出来。公司回购股权的价格可使用每股净资产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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