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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肯锡解读中国大事件营销误区(2)

发表日期:2010-01-23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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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要从定量的角度评估赞助大事件的投资回报。由于大事件赞助往往需要巨额赞助费,再加上后续的市场营销投进,因此企业必须系统性地评估回报,包括品牌提升、总销量的增长、新产品销量的增长等。

  误区之二:大事件营销因其特殊性和独占性,应该有其独占的营销目标。

  麦肯锡观点:大事件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的组成部分,应与企业的阶段性业务目标和营销策略相吻合。

  在大事件营销上,企业应该熟悉到大事件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的组成部分,与其他营销活动相比没有什么不同,都应该为实现企业的整体业务目标服务,应该与企业的阶段性业务目标和营销策略相吻合。三星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主要目标是让三星品牌在全球范围变得家喻户晓,成为世界 ***品牌。作为营销的重要手段,三星赞助1998年冬奥会,并推出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强化其全球品牌形象。自2000年以来,三星的目标是加快实现业务本地化,加强在重点国家及地区的销售。为配合这一营销目标,三星赞助2008年北京奥运会,其营销方案的核心是提升三星在中国市场的品牌形象,创造商机,促进销售。

  误区之三:大事件营销主要是帮助企业进步著名度。

  麦肯锡观点:由于大事件能带来多重贸易机会,可以通过大事件营销实现多个子目标,包括增强企业的影响力、提升品牌形象、促进产品销售、增进与相关利益方的关系,以及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

  三星通过赞助奥运会树立了全球品牌形象,让中国企业熟悉到了大事件营销的独特价值,但也由此造成了某种误解,以为大事件营销的主要目的就是帮助企业进步著名度。但事实上,跨国企业通常借助大事件营销设立多个子目标,原因很简单,由于大事件往往能带来多重贸易机会;与此同时,企业赞助大事件往往需要较大的投进,只有实现多重目标才能获得满足的回报。可口可乐围绕奥运营销设定了四个子目标:一是在奥运期间实现销量增长;二是重点针对青少年群体,提升品牌在青少年消费者中的认知度;三是扩大可口可乐在全球的影响力,同时向消费者传递布满活力、向上的品牌形象;四是建立“地隧道道本土品牌”的企业形象。

  麦肯锡针对全球 ***赞助商所做的研究表明,在设立子目标时,企业可以从五个方面进手。

  其一,树立企业的整体形象,增强企业的影响力。可口可乐在2002年盐湖城冬奥会上推出了100%可生物降解的冷饮杯,并确保将所有的塑料软饮料瓶回收,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公民形象。

  其二,提升品牌形象。通过大事件的影响力和形象,以及赞助所带来的排他性权益等,达到与竞争对手品牌形成差异化、提升品牌形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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