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影响甚大的措施,是通过税收措施平抑房价。该政策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交纳营业税,而且购房时间从正式办理房产证的时间起算,5%的营业税对于短期转手倒卖住房进行投机生意的购买者来说,有很大的影响。这是一招能够相对精确地打击炒房行为的政策,有利于使发热的房市冷静下来。
从目前情况看,已经出台的房产新政到底对于房价走势产生怎样的影响,效果还不明朗。但是有一点已经十分明显:人们对于房价的预期发生重大的变化,此前房价上涨中形成的恐慌心理,正在消失,购房者因恐慌而提前进入房市的步伐已经减缓甚至停步。房价不会再大幅上涨的预期已经形成,持币待购的局面正在出现。只要购房者的预期和信心发生变化,购房者与售房者的博弈就真正开始。
稳定房价关键要调整结构、规范信息、引导消费对于兰州房价问题,记者多方走访,得知有关部门正在根据国家政策研究制定相关细则。从国家的层面来说,已经出台了加息和加税两个影响颇大的措施。但是,要把兰州市房价调控到合理的范围,让一般居民都能够满足居住需求,地方政府还需要进一步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有关方面提出如下一些建议:针对住房结构不合理,经济适用房严重偏少的实际,政府要建立健全住房供应体系,尽力解决房地产业结构性矛盾,合理配置住房与非住房、中、高档住房与低价位住房的结构和比例。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根据城镇化程度和年度住房计划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在供应土地前,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计划出具规划条件,有关部门要对住房销售价格、套型面积提出控制性要求,并与土地出让合同内容予以约定;政府要保证普通住房供应量和经济适用房供应量。各级政府要加大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以及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力度,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实行土地行政划拨,由政府统一征地、拆迁,控制征地费,控制成本,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其他政策性收费,取消土地评估费、土地测绘费、地震安置费、环境测评费、人防结建费,并纳入各级政府考核指标。
针对房地产商和一些媒体联手恶意炒作,欺骗购买者现象,应加快建立和完善甘肃省房地产业的宏观监测体系,建立规范的房地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地发布当地房地产的信息,包括房地产价格、土地供应、建设规模等,尽可能做到信息对等,确保消费者理性购房。从2003年下半年以来,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利用网络、媒体制造舆论,并举办各种形式的“论坛”和“报告会”,通过不负责任的新闻媒体散布房价要大涨的欺骗信息,诱导市场预期。个别新闻媒体媒体与房地产开发商开展各种名目的楼盘评选、授奖活动,过度渲染房价涨势,不仅误导消费,而且增加消费者的心理压力。因此,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建立市场信息系统,引导理性投资和消费,非常必要。重点应建立房地产信息网络,完善统计系统,禁止媒体和其他社会团体(商会)举办评比以及授牌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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