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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零售商自有品牌岂能以山寨机论之?(2)

发表日期:2009-09-21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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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PB品牌曾被日本媒体评为《2008年度30大最佳安全商品》第一位,并被称为“百姓的救世主”。美国媒体则将PB品牌视为全球金融风暴下NB品牌(Name Brand:著名品牌或称National Brand:公众流行品牌)的最大敌人。

  至于PB品牌是否对NB品牌(National Brand)构成威胁以及SAP型连锁零售商是否偏离主业与供给商形成对立竞争的关系?从PB品牌对于推动连锁零售商的了解供给商运作,倒推供给商本钱,制定商品采购策略等意义上讲,毋庸置疑这种来自市场的担忧并非毫无道理。但是,过于放大连锁零售商PB品牌对于制造商品牌的不利冲击或者担心SPA战略会否导致连锁零售商倒退到“前店后厂”手工生产时代封闭型市场营销阶段,则似乎过于夸大其辞。

  但是,沃尔玛、家乐福等全球连锁零售巨头以及百思买、山田电机、比酷相机、BEST电器等国外家电连锁同行近十余年来发展PB品牌商品的经验证实,PB品牌与NB品牌之间事实上是可以构建互补共生较为公道的市场关系。一方面,PB品牌商品大部分委托NB品牌厂商生产供给,在一定程度上帮助NB品牌消化了部分过剩产能;另一方面,PB品牌委托二三线厂商代工生产的方式,则客观上为弱势品牌厂商提供的新的生存空间,有利于减缓制造产业的垄断化趋势,对于构建多元化完全竞争的开放型市场格式大有裨益。更重要的是站在消费者的态度而言,无论哪一方面,PB品牌都能够给他们带来较为可观的利益,最最少PB品牌商品大大减轻了消费者的广告、场地、促销等名目繁多的市场用度转嫁负担。首先,连锁零售商家基于自身品牌形象及顾客关系维护的考虑,在PB商品采购供给环节的必定采取严格质量控制程序;其次,在商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规日益健全,执法监视趋于严格的情况下,自有品牌与NB品牌接受同等条件下的品质保证约束。因此,PB品牌事实上与NB品牌除了价格、品牌名称、营销模式的差异之外,并无其他差异。消费者无须担心PB品牌的质量题目,而SPA型连锁零售商也无须对此“羞于对外,欲语还休”;他人也不必对自有品牌加以指责。

  当然我们不能简单的将苏宁电器此前所独家销售的飞歌、飞达仕空调以及08年联合美国惠而浦所推出的惠而浦空调、热水器回纳为PB品牌,甚至我们也不能将苏宁电器OEM方式贴牌生产独家销售的品牌为富克斯的线材及平板电视挂架称为其自有品牌;同时也不能简单地将国美电器关联公司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生产国美独销的战鹰、战圣影碟机、微波炉产品称为PB自有品牌。但是,我们可以把上述产品称为EB(Exclusive Brands:独家品牌)。

  但是EB品牌间隔PB品牌一步之远,相对于百思买、山田电机、比酷相机(Bic Camera)、Best电器等美日同行力推PB品牌,致力于SPA(speciality store retailer of private label apparel:专业店零售商自有品牌服装;后延伸为制造型零售商)制造零售业战略而言,中国家电连锁两大巨头并不非常了解PB战略及SPA战略在SCM(Supply Chain Management:供给链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更毋庸对其更高层面的ECR(Efficient Customer Responses)高效消费者响应及CPFR(Collaborative Planning Forecasting and Replenishment) 合作计划、猜测与补给供给链协同治理系统的理解、熟悉和运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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