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各国的能源贸易在近几年迅速发展。尤其在“走出往”战略的指导下,中国企业明显加大了投资力度,先后与印尼、马来西亚、文莱和泰国等国签订了能源投资或合作开采协议。2004年底,菲律宾全面开放国内矿产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并把中国列为优先考虑的对象。同年,中国加进东盟与中日韩的“10 3能源部长会议”,这为中国与东盟参与彼此的能源计划、加强能源对话与协作提供了渠道和机制。CAFTA所带来的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更降低双方矿产能源的交易本钱,减少相互能源勘探开发的壁垒。《服务贸易协议》的生效,双方在能源服务领域的合作日益加深。目前,在能源服务方面作出承诺的成员有印尼和菲律宾。印尼在建筑及工程和能源服务方面作出了高于WTO水平的承诺,特别是在煤的液化和气化服务等领域作出了进一步开放的承诺。包括:岩心分析和其他实验室测试,仅限于同位素分析;为获取地震数据而提供的地质和地球物理服务;煤炭的液化和气化。而菲律宾则在与采矿有关的服务、与能源分销有关的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与能源生产有关的服务和与能源供给有关的服务方面作出了进一步开放的承诺,主要包括石油和自然气、地热和煤炭的勘探与开发以及传输管道、自然气分销和供赐与及电力传输与分销线等能源分销网络、采矿和制造业建筑服务等。123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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