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众生:“只提取第一第二道煎汁”
在OTC药品市场,中药OTC产品大概是最难推广的。由于多数产品都是验方、古方,没有独占性,很多厂家都有同类产品在销售推广,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六味地黄丸,这样的产品全国上百家药厂都在生产销售,由于同质化严重,名气不大的药厂没有品牌积累,就很难操纵这类产品。
怎样让自己的产品从众多同类产品中拥有独占的USP(独特销售主张)并形成自己的竞争上风呢?在这方面,河南竹林众生无疑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典范。竹林众生在推广自己的中成药时,面临着中成药厂家共同的题目,但是竹林众生却通过对比广告形成了自己独占的USP。
竹林众生在其中药口服液产品广告中,诉求“中药煎几遍,差别看得见”,并将视觉差别明显、浓度明显不同的中药第一煎、第二煎、第三煎、第四煎、第五煎药汁放在一起,让消费者自己得出第一煎、第二煎药汁质量更好的结论。并顺理成章的推出了自己的独特销售主张“竹林众生,只提取第一、第二道中药煎汁”。
眼见为实,看到了差别这么明显的药汁,消费者自然相信竹林众生产品的质量比竞争对手的产品更加可靠、可信。更妙的是,该广告没有涉及竞争对手,因而也没有争议,结果却在毫无争议的条件下,形成了消费者偏爱,打击了竞争对手。竹林众生的对比广告,和农民山泉的广告有异曲同工之妙,堪称经典。
怎样在健康产业中应用比较广告
由于消费者对健康的异常关心,比较广告在健康产业中,其效力远超过其他产业;也正由于如此,应用比较广告在健康产业中远比在其他产业中更危险、更轻易引起法律诉讼。
早在1995年,巨人吃饭香就曾由于攻击娃哈哈儿童营养液“有激素,造成儿童早熟”遭到娃哈哈的起诉,终极法院判决巨人团体向娃哈哈赔款200万元,并在杭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娃哈哈公然道歉,这件道歉风波成了巨人团体垮台的导火索之一。
在上海,申城保健品同样因对比广告引起过法律诉讼。师出同门的“昂立”和“高博特”就曾爆发过“盐水瓶”大战,并互相起诉,成为当时媒体的报道热门,结果两败俱伤。
比较广告肯定是保健产业的“奇兵利刃”,然而也是“凶器”,用得不好,不能利己、反而自伤。怎样才能更有效的在健康产业中应用比较广告呢?
这个题目现在还研究有限。笔者以为首先要考虑产品、服务的特性,假如确实能通过对比告知消费者自己的USP,而这种USP确实含有消费者关心的利益点。那么就可以考虑应用比较广告。
效果并不是唯一应考虑的要素。即使比较广告非常有效,仍应在动用比较广告以前深思熟虑,考虑各种可能的后果及对策。假如引起法律诉讼,产品在消费者心中会留下负面影响吗?会影响自己产品的销售表现吗?肯定不会导致双方两败俱伤吗?企业在经济上、精力上能够承受得了送诉带来的压力吗?假如这些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恭喜你,尽可大胆运用比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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