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谬,莫过于斯哉!
真正的CSR是什么,它是有一环作为基础中的基础的:企业,请严守你的天职。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做对的事。一个连员工工资都发不出的企业四处捐助,那不叫有社会责任感,由于它的天职是要给员工发薪水,不发薪水不仅分歧情理,也不正当(违反劳动法)。一个连法律都可以罔顾的企业,它哪怕拿出价值2.27亿市值的股权搞什么基金,也不叫有社会责任感。作为一个有知己的公民,我们必须熟悉到:什么叫责任感丧失?这就是最好的注脚。由于,不遵法,就连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感都不存在,何谈什么企业社会责任感?
中国有太多的企业,连对的事情都没做好,就一味地想往做好的事情(比如公益,比如慈善),这就属于本末颠倒,甚至是欺世盗名。
OMP事件,不是一起营销事件(比如恒源祥连念12遍生肖营销,是好是坏,真的不好说),而是一起事关企业责任的“良心事件”。做事先做人,做人要讲良心,这一点,略微有一点儿家教的人都懂得,怎么我们坐拥亿万资产的贸易巨头就不明白呢?
欲拯救蒙牛的声誉,不是在“OMP无害、健康”上大做文章,而是要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违法,老老实实地上缴违法所得,老老实实地把那些涉及OMP的乳品下架。
我在最近写的另一篇文章中说:“但就我个人看来,这位创始人应该以个人身份往承担责任,而不是在那里大呼拯救民族品牌,假如他真的以为,这个品牌比他的生命还重要的话。由于,在这场危机中,利益相关人,也就是普罗大众,希看看到的是负责,而不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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