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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工作“八忌”

发表日期:2010-01-23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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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忌装腔作势,官腔官调

  机关部分工作都是围绕单位整体工作而开展的,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各自的任务和目标又区分为各自具体的工作职能,由于这些职能都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和指导性,因而,在发挥职能作用,搞好部分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中,树立正确的协调观念显得至关重要。实际工作中,有些机关职员观念不正,总以为是“别人有求于我”,说话趾高气扬,动辄以“到我办公室来一下”、“这事等会儿再说”等等,让人感觉难以接近,更不用说解决实际题目了。如此言行,既破坏了自己的形象,也为协调工作带来困难。

  二、忌拖拉推诿,互相扯皮

  我们自己的工作总是希看得到别人的支持和帮助,同样,别人的工作也需要我们主动往支持,况且,从部分工作的整体利益目标出发,都要求机关各部分之间能够相互合作,主动往承担一些工作。但客观上由于机关各部分之间职能有所重叠,有的的确需要多个部分之间通力合作才能解决好题目,此时,假如只站在自己“小集体”的利益上,不考虑整体效能,一味地拖拉推诿,互相扯皮,协调工作便无从谈起,终极也会因这种工作态度而“失道寡助”,造成严重的“自伤”,不利于自身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忌信口开河,简单从事

  协调工作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讲求科学、规范、正确。特别是对一些复杂多变的工作或者是事关单位建设全局的重大工作等,在协调时就不能信口开河,方法草率,否则,作风轻浮,主观臆断,偏听偏信,势必将工作弄糟,甚至给工作带来全局性的失误和损失。解决这一题目的根本办法,就是要以事实为依据,多深进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把握第一手材料,做到“知实情,办实事,讲实话”,充分考虑工作的方方面面,尽可能把工作协调建立在事实基础上,从而减少协调工作中的盲目性和被动性。

  四、忌低三下四,唯唯诺诺

  协调是以理顺工作关系,沟通工作思路为目的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无论是部分之间的横向联系,还是上下之间的纵向关系,协调工作的双方都是同等的,无需表现出低三下四的情绪,即便是同上级部分的协调工作,也要堂堂正正。目前,有相当一部分机关职员在协调工作中,往往因掺杂个人的利益,该提的题目不提,该表态的地方闭口不说,明知工作有矛盾,不主动提出题目的根结所在,好好是是,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协调工作缺少主动性。从工作作风的外在表现来说,唯唯诺诺,既是退缩、软弱、依靠、懈怠的象征,又是没有自信、没有魄力,缺乏勇气的一种表现,如此工作面貌,在协调工作中自然得不到协调对象的信任,更难以在关系磨合上,得到满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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