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侵吞购房款做“另类投资”
志博房产中介公司一向在自己的网站上称自己是“上海二手房指数样本单位”和“‘上海市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协会’会员单位”。然而就是这家有着如此灿烂光环的中介公司老板王瑞其,却在2004年1月29日——大年初八早上8点零8分,从位于8楼的家中跳楼自杀,在他脆裂的生命背后,是涉及数十套住宅房和上千万元资金的骗局。
占有关媒体调查,在近一年的房产中介交易中,王瑞其经营的志博房产借自己支属与员工名义,通过银行贷款大量购房,之后隐瞒屋子已抵押给银行不能交易的事实转卖他人,当买主付款后,王以种种理由拖延办理交易过户,以此套取大笔活动资金进行各种投资。当数以百万计的资金被挥霍一空后,面对银行逼债和买家催房,王终极选择一死了之。
受害者们在一封联名控诉信中这样写道:“首先他们有预谋地大量购买房屋(以职工及其家人名义)用这些房屋在银行获得高额抵押贷款,然后……将房屋出售。……当受害者将全部或大部分钱财交给他们,他们根本不为你撤销银行抵押贷款,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是全部侵吞你的钱款,你催得紧,他们最后两手一摊,我没钱,……固然他们的合同收据承诺书都有公章,但最后都成为一纸空文。
早在1月16日,某业主已经向长宁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志博房产履行合同,将屋子更名过户给买家。2月23日,法院判决该业主胜诉,但是王瑞其的支属当庭表示,没有钱偿还银行贷款,由于志博公司账面上只有600元钱。
而签合同的过程中也是陷阱重重:一些受害人签的只是志博自拟的协议,而不是上海市同一格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大部分受害人签的是2000年的过期旧版合同,严格说来这些合同都没有法律效力;合同中将很多原本十分重要的信息进行了模糊处理,比如不限定交易时间,将生效日期划掉,将“权利转移”划掉等,更有一些合同涂改未盖章确认,致使合同无效;固然卖的是抵押房,但是王瑞其及其员工在与买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却一概不提,并且在合同附件五里注明“无租赁、无抵押”。
被卷进这场风波的王瑞其的亲人和下属为数不少,其中很多人的名下都有贷款的屋子。王瑞其20岁的女儿王某只是大学的本科生,名下已有六七套贷款购买的房,仅光大银行的贷款就达140多万。王瑞其本人和外甥女名下均有贷款房。
除此之外,志博房产内部有十几名员工也被卷进贷款房旋涡。担任志博房产的装修队队长的李某是江苏启东市海复镇复南村一组的农民,王瑞其甚至用他的名字在银行连贷三套屋子。王瑞其死后,志博房产58家门店在短短几天内同时关门,以往的员工都已四下离散。据为志博提供贷款担保的欣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冯先生说,目前,仅欣陆公司一家帮王瑞其办理的抵押房就有14套,拖欠银行2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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