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职场新人现在已经陆续走进新的工作单位,有不少人也许会发现在自己的企业有“工资保密”的规矩:不得泄露自己及他人的工资数额,不得打听别人的工资数额。对于为什么实行“工资保密”呢?笔者以为有如下一些原因:
一、员工对工资有攀比心理
工资是员工的劳动所得,对于工资的满足感由三部分组成:“消费满足感”、“价值满足感”、“攀比满足感”。比如企业新招聘了一名员工,双方谈妥工资为每月3000元,这个数额对这位员工而言有“消费满足感”:满足日常开销、日常社交、业务爱好、储蓄等;可能也有“价值满足感”:他以为月工资3000元与其劳动价值相当。随着上班后时间的推移,他发现公司其他员工的工资都很高,几个与他同时进公司的同级别员工也明显高出他一截,于是他对月薪3000元的“攀比满足感”失衡,产生寻求改变(或跳槽、或争取加薪)的情绪。
二、员工有获知他人工资的心理欲看
由于员工对工资有“攀比满足感”的心理需求,所以他对于获知公司其他人的工资往往有着浓厚的爱好,尤其对于那些他以为与自己可类比的同事的工资更有“挖地三尺”的精神。员工的这种心理往往在表面上显得很平静,甚至显得有些伪善:“我对他人拿多少工资不感爱好,我只管作好自己份内的事。”这些恐怕更多的都是挂在嘴边的漂亮话,而内心则还是很想知道的。
三、企业无法做到真正“保密”
俗话说,有两个人知道的就不是秘密。一个员工的工资至少有两个人知道:员工自己以及发放工资的人。事实上,企业几乎无法做到真正的“工资保密”:假如某个员工新进职或工资经过重新调整,那么他的工资最多经过三个月就会成为公然的秘密。也许是有意泄密,也许是无意泄密等等,我们不必往探究泄密的具体细节。既然员工有获知他人工资的强烈愿看,企业又怎么可能守得住工资的秘密呢?
四、假如企业实行“工资保密”可以说明:
1、企业内部的工资确实存在较大差异。
2、这种差异往往是企业解释不清楚的或不愿解释的。比如企业同时招来的两个平面设计师,一个月薪2000元,另一个月薪3000元。用了一年多,感觉两人水平差未几,可工资还是那样维持着,若非要企业作解释,那只有一个解释:当初就是这么谈的--多么简单的解释,却是非常真实的解释。的确,从微观上说工资仅仅就是“谈”出来的;从宏观上说,工资是根据劳动力市场的行情确定的。所谓“根据能力核定工资”,在现实中缺乏操纵的可行性。
3、企业即使无法实现真正的“工资保密”,也要坚持这一原则,由于实行这一制度至少有这样的好处:即员工无法把本公司别人的工资数额作为给自己加薪的公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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