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强于自身之物的依附心理,是人类的天性。最常见的满足这种心理需求的办法,就是与他人联合起来往分享共同的利益。然而,当今社会要做到这点,已日趋困难。如今的世界纷繁无序,我们的家庭东搬西迁,居无常所。这种游牧式的生活,使我们越来越不可能形成并依附于某个固定的社区或群落。因此,人们就很自然地将满足这一需要的人类需求转向了他们的工作环境。
当时,富兰克的那番话使人感到不舒服。我在想,这些公司是不是在占雇员的便宜?他们不是在利用现代生活中人们所固有的那种孤独感往迫使雇员们卖命工作吗?然而富兰克以为,对这种团体需求的满足,是对产业时代公司内部那种非人工作环境的彻底改善。对此,他这样评论道:“我们提供给人们的是尝试积极开展合作的机会。我的信条是:信任、多样化和权力下放。我们也知道如何做到进退自如。这些才是人们生活中真正重要的东西。总之,我们与同事们在一起的时间远远超过了与自己配偶在一起的时间。”
在富兰克看来,“团体”是对人类基本需求的满足而不是剥夺。公司要求做到的是:每一位员工从各自的工作中得到的不单单是钱财,而是更多的东西:乐趣,要乐在其中!
请留意,千万莫将精英们所提倡的这种团体意识社作为一种利他主义。事实上,他们的做法的确是一种非常切合实际的举措。信息时代的竞争特点决定了他们必须花更长的时间投身于工作。在工作中,假如他们专长不能得以发挥,自身的价值就得不到充分体现,他们也就无法从工作中得到乐趣。因此,也就不会心甘情愿地努力工作。精英们对此十分清楚。所以,他们以为最重要的,是让人们感觉到自己真正置身于一个彼此相互尊敬、相互信任、志同道合、宛如一个大家庭似的团体之中。换言之,除非雇员们都感到自己亦为团体之一员,否则,生产效率就难以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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