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治理是员工治理中的基本题目,也是轻易令劳资双方产生矛盾的一个环节。今年7月,普华永道公司由于加班制度的不公道,爆发了一场长达两周的“罢工”事件,令业界震动。加班有时会成为员工和企业的一场博弈:企业害怕员工磨洋工,把8小时之内应该完成的工作拖到加班来完成;员工也害怕企业为了节约本钱,无偿占用自己的加班劳动,借故不支付加班工资。下面这个例子,或许能较为典型地反映出双方的这种心态:
某制造型企业为进步工作效率,决定严格控制加班,出台了一项规定,要求需要加班的员工,必须在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6点前,把经过直属领导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负责人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没有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员工,即使实际上加了班,也视为无效,不发给加班工资。此外,加班申请上需注明预计需要加班几个小时,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分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规定出台后,员工反应很激烈。大家提出三点疑问:
1、有些时候,加班是由于企业出现了突发状况。谁能够正确预计自己什么时候要加班,需要加班多长时间呢?而一旦错过申请时间,加班就变成无效劳动了。
2、加班申请首先需要直属领导批准,但哪些加班能够被批准,哪些不能,没有一定的标准。
3、固然公司对加班时间有监控制度,但漏洞很大,员工只要到时间来打卡就行了,至于实际上有没有加班,神不知鬼不觉。这样如何保证加班的公平性?
员工们以为,公司出台这个规定,就是变相逼员工不要加班,或者加了班也不发加班工资,因此怨气较大,对公司的满足度下降。
在上述案例中,公司该怎样完善加班治理制度,才能消除员工的意见,进步满足度呢?上海图易经理人顾问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咨询师朱荣民先生以为,该企业的加班治理制度根本题目在于两个字--粗糙,没有针对具体对象、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地给出治理办法,眉毛胡子一把抓,因此使员工感到了挫伤感。他建议该企业尝试著作如下改进:
第一步,按加班情况的不同种类,实施不同的治理方案,不搞一刀切。
加班分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对制造型企业来说,工作日通常都是应急加班,如机器出现故障,需要紧急抢修,或生产线上有其他突发状况。应急加班在实际加班确当天6点钟之条件出申请即可。
周末和节假日加班属于计划性的,因此应当提前一段时间进行申请,以便企业提供门卫、保安、食堂等方面的配合。周末加班可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6点条件交申请,而节假日则更是可以提前半个月就进行申请,由于这类加班一般是设备的定期维护,是可以预期的,应当给企业一定的反应时间,部署预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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