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进货量的因素有四个:一是送货周期,二是送货周期的正常销量,三是销量波动概率(可口可乐定为正常销量的1.5倍),四是陈货数量。于是,正常进货量应该为:1.5×一个送货周期正常销量-陈货数量。
不要小看这个简单的“1.5倍安全库存”,多少企业由于没有这种标准化的作业流程而导致下列问题:第一,不能有规律地送货,或送货的效率低;第二,要么占压客户资金,要么缺货,客户满意率低;第三,配送费用居高不下。
原载:《销售与市场》200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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