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谈判中有时不欢迎律师参加,其原因是把律师在谈判中的职责想象成是从法律角度计较得失,千方百计维护谈判者的利益。而实际上让好的律师参与谈判往往会取自得想不到的效果。由于,好的律师在谈判中有能力为谈判双方寻求对双方都有利的解决方案。假如将双方的利益比作一张饼来切,那么律师并不是仅仅注重切在什么地方,而更应注重在切分这块饼之前,尽量使这块饼变得更大。这就是提醒我们应该在谈判中注重创造双赢的解决方案。
然而,在很多谈判中,谈判的结局并不理想。谈判者更多的是注重追求单方面利益,坚持固守自己的态度,而从来也不考虑对方的实际情况。为什么谈判者没有创造性地寻找解决方案,没有将谈判双方的利益实现最大化?有经验的谈判专家以为,导致谈判者陷进上述谈判误区主要有如下四个障碍:一是过早地对谈判下结论。谈判者往往在缺乏想象力的同时,看到对方坚持其态度,也盲目地不愿意放弃自己既有的态度,甚至担心寻求更多的解决方案会泄露自己的信息,减低讨价还价的气力。
二是只追求单一的结果。谈判者往往错误地以为,创造并不是谈判中的一部分;谈判只是在双方的态度之间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点。
三是误以为一方所得,即另一方所失。很多谈判者错误地以为,谈判具有零和效应,给对方所作出的让步就是我方的损失,所以没有必要再往寻求更多的解决方案。
四是谈判对手的题目始终该由他们自己解决。很多谈判者以为,谈判就是要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替对方想解决方案似乎是违***规的。
实践表明,成功的谈判应该使得双方都有赢的感觉。只有双方都是赢家的谈判,才能使以后的合作持续下往,双方才会在合作中各自取得自己的利益。因此,如何创造性地寻求双方都接受的解决方案乃是谈判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在双方谈判处于僵局的时候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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