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 对定制的产品,很难有一个基准来比较价格。因此,只要定制产品是在一个可以接受的价格下生产的,这就可以了。 假如供给商一段时间进步价格,部分的价格波动这是可以接受的,并且采购经理室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也许现在是时候重新思考如何也让采购经理得到补偿。就像对于销售职员支付佣金时完全基于销量是不可行的,通过能否以较低的本钱购买产品来衡量采购职员否是具有效率是远远不够的。
也许治理层应该考虑不同的方式支付采购职员,并且将以下这些因素考虑在内:
* 缺陷率
* 缺陷严重度
* 及时交付
* 减少装运错误
* 维护用度的更新;
* 及时的库存信息等
采购经理仍然有权利决定他们是否愿意与独家供给商合作。然而,与独家供给商建立独家合同(即我们将只买他们的产品),这将是一个很好的主意,他们会更好地展示他们的能力,以及他们愿意把我们的利益放在他们的前面。
这篇文章不是想要指导如何治理供给商。相反,这是对于销售经理在中国如何做一些采购而提供一些见解。 假如你发现你的采购部分确实能有改善并帮助你进步销售业绩,也许你现在就应该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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