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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一定要“三个月”吗?(2)

发表日期:2010-02-01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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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曾经碰到这样的事情,一个做机械设备的企业,当时他们业务发展很快,需要大量的销售职员,为此他们大量招收了形形色色的销售,充斥到市场一线,他们的老总当时说了一句话“让市场往检验谁是英雄”。这句话听起来很是振奋,但是后来证实这样的策略是非常错误的,在大量的销售职员充斥到一线之后,他们确实发现了一些优秀的销售职员,但是付出的本钱、时间与成绩是完全不对称的。

  那些分歧适的销售职员,我们付出的不仅仅是从固定支出,还包括在市场上所造成的客户损失,这些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正是由于这些人毁坏了市场,而且几乎没有机会再往挽回这样的损失。

  正常来说,试用期应该是企业检验与培养销售职员的时期,一个销售职员是否能够存活下来决不能到市场上往论证,而应当在试用期的练习中得到证实,所谓的练习中就是要建立模压式销售练习系统,以使更多的销售职员能够经过培养,筛选或者是铸造出来。

  总之,通过对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

  1.我们的试用期定义有题目;

  2.销售职员的试用期应当理解为培养期;

  3.试用的结果应当是合格,而不是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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