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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销商产品组合的八大原则(2)

发表日期:2010-02-18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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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相关性,是指各个品类之间在产品特性方面要有相关联性。t3f

  比如:白酒的经销商,就可以通过自己的渠道和关系,分销代理奶产品或饮料等产品种别。你不能做快消品的,忽然往代理一个服装产品,那样,这种品类之间的关联性没有了,就给自己增添了负担。t3f

  或者说,做酒的经销商,往代理香烟,这样也具有一定的关联性,由于我们都知道“烟酒不分家”的道理。t3f

  原则3:渠道重合原则t3f

  品类的公道组合,更重要的是渠道的共享和通用,各个品类之间,可以共用一条渠道,组合在一起时,不需要经销商重建渠道或者不需要对原渠道做大规模的调整,这样,就能对经销商的资源进行最大化利用。t3f

  我们知道,有些牛奶的主渠道是餐饮渠道,而很多饮料的主渠道都是走商超渠道。假如你以为牛奶和饮料是完全可以组合在一起的话,就轻易出错误。比如,汇源、妙士,走的都是餐饮渠道为主,假如把它们和娃哈哈组合在一起,就拉长了经销商的战线,分化了其资源,效果往往不好。t3f

  原则4:渠道模式相似原则t3f

  在食品行业,不同的食品企业,所采用的渠道模式经常不同。有的企业采用的是深度分销的模式,有的企业还在采用粗放式的渠道模式,又有的企业采用“联销体”的模式。这各种不同的渠道模式,经常不能兼容。t3f

  经销商在挑选产品时,就需要慎重。假如你把不同渠道类型企业的产品组合在一起,就轻易导致你的销售职员难以有效分工,但是又不可能分产品分渠道分队伍进行市场操纵,终极的结果,就经常导致经销商内部治理混乱,顾此失彼。 t3f

  原则5:淡旺季组合的原则t3f

  每个产品种别的销售淡旺季经常不同,我们在组合产品种别时,最好让各种别的淡旺季互补。也就是说,将它们的淡旺季错开,然后组合在一起,就能保证在全年都有产品卖,保证经销商的总销量和资金流的正常运转。t3f

  比如:饮料的旺季大多在夏季,作为经销商,假如仅仅经营饮料,那么,到了冬季,饮料销量下降,就会影响自己的经营,假如能够再选择适合冬季的品类,比如方便面等,就能取得丰富产品种别的作用。t3f

  原则6:产品互斥的原则t3f

  大家都知道“只有竞争,才能良性发展”的道理,但在实际的产品组合过程中,有的偏远地区的经销商,以为天高企业远,企业的治理之鞭达不到,所以有的经销商就代理同类的产品,而这两个同类产品之间,又是很激烈的竞争关系。t3f

  例如,同时代理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同时代理康师傅和同一,等等,这样的结局经常是两头都不讨好,两头都做不好。t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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