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要善用“第四种权利”
盛洪:有时候新闻炒作并不是媒体本身,而是经理人自己炒作,***很难约束这些。但作为受损害的老板和受损害的企业,也可以向传媒往公布他受了什么损害,而不是一味地沉默。任何一个新老板对他的经理人都要想一下,这样的经理人会不会对我造成同样的损害。
魏杰:我们夸大新闻约束,但是在职业经理人和老板发生矛盾的条件下,新闻约束的切进点在哪里,我觉得现在的新闻约束有时候不清楚了,一会儿写一个东西看完之后,看来这经理有一点题目。但是另外一个篇报道这个老板很成题目,就是新闻约束的切进点在什么地方,没有找准。你说禁止新闻约束也不可能,有的报社就想做这个文章。那么到底我们从什么地方切进,一定要慎重考虑。由于新闻界对这种矛盾的约束我倒觉得应该真正从头到尾往调查,不能人云亦云。要看他们当时签了什么合同,要看这个企业的章法是怎么制定的,要看这些题目,所以切进点很重要。
钟朋荣:我们的新闻***也有题目,现在中国人有一种心态,同情弱者,老板是所有者是富翁,经营者是一个打工的是弱者,经理人离开企业,首先关照经理人。有一个网络公司的老总,使企业亏了很多后离开,最后却成了封面人物,这就是涉及到我们现在新闻界怎么样发挥新闻***监视作用的题目,这里面实际上是我们新闻界本身的一个判定标准和职业道德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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