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一个是激励主体的题目;另一个是激励目标与企业目标的关系题目。
2.正职与副职的关系:实施对象是企业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副职职员不能“按比例”享受待遇。
3.经营者与员工的关系:加大经营者的激励力度,拉大经营者与员工收进的差距。
4.成长业务与成熟(衰退)业务的关系:对成长业务的激励力度应比较强。
搭配平衡
在具体设计报酬结构时的另一关键题目是是非(激励)搭配平衡题目,即如何确定工资和股权的比例,可以通过以下因素综合考虑。
1.企业规模。在中国特定的转轨经济背景下,对于大型和特大型(国有)企业来说,由于规模很大,高管的股份只能占很小的比例——这点可以从光明乳业近期的高管激励计划中得到印证——因此股权激励的效果不很明显,宜侧重于包括年薪制在内的中短期激励。中小型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则不受此限制。
2.行业性质。对于垄断性行业,由于企业业绩不能完全反映高管的经营水平,因此也应侧重于薪金激励。而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可以实行多种激励方式。
3.企业的成长性和稳定性。对于成长性好、有治理效率提升空间的企业,应较多地实行长期(股权)激励,以激励高管更好地发展企业。
支付方式的多样化
越来越多的公司正在改变其切蛋糕的手法,即全面薪酬支付方式。例如:将薪酬与绩效挂钩。很多制造类、建筑类企业则把奖金与降低固定本钱挂钩。更普遍的情形是,大多数的组织正在加大与经营业绩挂钩的浮动薪酬(例如:奖金与福利计划的比例),传统固定基本工资的高比重正在下降。
不仅如此,福利支付方式也在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得到重新审阅。福利方案中的灵活度不断进步,正规的、灵活的福利计划为数未几,但却日益受到青睐。
实际上,工作方式和业务运作特点决定了薪酬支付方式。出于应对日趋多样化的员工队伍、日益广泛的人才市场和既定传统型福利计划的本钱题目的需要,整个薪酬激励体系开始越来越灵活而多元。在代表新经济的高科技行业中,传统的工资支付制度受到了最大的冲击和调整。
企业不应单独评价或治理诸如基本工资之类的单一的薪酬构成要素,任何单一形式的现金薪酬设计非但不完善,而且还有可能出现误导。薪酬专业人士需注重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评估薪酬结构的竞争力,以免出现误导性结论。
随需而动
实践证实:一种治理终极能否取得成功,并不取决于其选择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是什么,而是取决于这种内容和方法同特定的文化背景与传统的耦合程度。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和为贵”是治理的准绳。这意味着:在重视宏观趋势变化的同时,更要考虑特定组织内部自身企业文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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