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激励是一个老大难题目,这从国资委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反反复复的权衡、吹风,就可窥一斑。
最近的表态来自于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局长熊志军,他表示国企治理层激励可以引进所有市场经济中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这一表态恰好与前一天交行高管层的股权激励计划互为呼应。
参照国资委官员以前的一些言论,可以肯定一些国资委官员是认可对国企高管实行市场激励办法的。这对国企高管而言是好消息,美国成功的职业经理人收进动辄上千万美元,笔者并不是想跟国企老总作对,只想指出,这一貌似市场化的方案在跟市场作对。
答应国企高管享受市场化激励制度,无非是想证实,国企也是市场化的企业。但这一点难以取得事实的支撑。国企高管是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吗?市场经济中行之有效的高管激励制度,所对应的显然应为市场化企业中的职业经理人。
市场化的企业,条件是产权明晰、与其他企业同等竞争,经理人聘用由董事会或出资人负责,经理人的薪酬由市场定价。
按此标准,部分国企与市场化差距甚远。像中石油这样占有垄断资源的国企,在世界油价高企时,其利润自然是节节上升,但谁能分得清这些利润哪些来自于垄断地位,又有哪些来自于经营者的企业家能力?今年我国航空公司利润下滑,南航、东航等公司均言之凿凿将责任推给中航油的垄断和油价的上升,却尽口不提公司本钱控制,加上财务不透明,无人能够判定这些公司的经理人称职与否。
更重要的是,目前央企核心治理层的任命仍然沿用行政任命体制,与其将他们称为职业经理人,还不如称为政府官员更恰当。2004年中电信、移动和联通三大运营商高层互换,就是行政命令的产物。这些高管既无需为哪家公司的经营业绩负专责,又可以稳坐钓鱼台,显然应该纳进政府规定的固定薪酬框架。附带说一句,他们所获薪酬不菲。
以上事实足以证实,我国的国企主管与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缺乏可比性,用职业经理人的薪酬激励制度来对应国企主管的薪酬制度,乃属荒腔走板的不经之谈。在国企内控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国企老总的市场激励倒是很有可能异化为各据山头的分肥行为。
目前国资委对于央企负责人的考核,采用的是2003年底制定的《中心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今年8月考核成绩首次揭榜,在纳进考核的179家央企中,有13家没有达到年初签订的业绩考核目标,今年上半年,共有106家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幅出现回落,其中同比下降的有67家。与此相对应的是,只有三家企业由于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财务违纪事件,分别给予了降级处理。可见,业绩考核的象征意义远大于现实意义。而即便如此,仍碰到了强烈反弹。用传统的考核办法尚不可行,遑论进行市场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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