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多种原因和考虑,很多企业都不会采用完全公然发放薪酬的方式。于是薪酬发放应该保密就成了当然的选择。然而果真如此吗?我们以“薪酬应否公然发放”辩题模拟一场辩论,或许你会有新发现。
“密”真能“保”得住吗?
反方:公然的薪酬使得公平的概念尽对化,终极走向均匀,不能有效地发挥激励效果。
正方:建立在公平基础上的薪酬才具有激励作用,员工对公平的感知,并不是薪酬的尽对值,而是可比较的相对值。只有在等式“A的收进/A的投进=B的收进/B的投进”成立的情况下,公平感才会建立。假如组织的绩效考核是客观公正的,决定薪酬的因素是被认可的,而且是可衡量的,就会形成客观的比较基础,公平感自然会产生,与薪酬发放的方式无关。
其次,保密的薪酬不利于制度的监视和完善,有可能助长权力的滥用。
最后,由于一些非正式组织的存在,保密只是相对的。比如:员工本人与人力资源治理者或薪酬发放者同属于一个非正式组织,以及不可避免的“小道消息”,致使不公平的感觉会在信息缺乏的情况下放大。
“公然”一定助长“攀比”吗?
反方:大部分员工都会自我感觉良好,经常是高估自己低估他人。固然公然发放的方式增加了治理的透明度,但同时也强化了“攀比”的过程,引发不公平感,无故引出麻烦。
正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客观的“攀比”?首先是制度上缺少可以比较的客观标准,这个客观标准是每位员工完本钱职工作目标的程度,是一个尽对标准,即员工的实际业绩与年初公司对他设定的业绩标准比,而不是跟别人比。而且假如考核指标是可以量化的,这样比较的基础就会更客观,就会减少“高估自己低估他人”的可能性。
其次,组织没有关于业绩的反馈。员工不知道自己的业绩,更不知作别人的业绩,只能凭自己主观的感觉进行比较。假如业绩评估的过程是公然的,员工对自己和别人的业绩有一个及时的认知,就会相对客观的比较自己与别人。
最后是组织缺少必要的沟通机制。假如员工以为自己非常出色,而实际的业绩评估却低于他人,就很有必要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机制,让主管知道员工的想法和实际情况;是主管存在评估的主观性,还是员工对自己业绩的熟悉有题目。
实际上,在秘密薪酬方式下,这种“攀比”的过程并不会减少,反而会在信息缺乏的情况下,助长了主观的猜测。
“公然”会妨碍合作吗?
反方:在一些夸大团队建设,鼓励员工合作的队伍中,若采取公然发放薪酬的方式,则会将优秀员工从团队中凸显出来。这样一来,不但破坏了组织一直倡导的团队合作精神,而且可能迫使优秀员工降低投进,以防脱离原来的群体,而一量失往这种上风地位,又很难接受;同时还可能造成对非优秀员工自尊心的伤害,产生自卑或嫉妒等不良心理,严重者自暴自弃或暗地阻挠别人的工作,妨碍团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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