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市场营销 > 管理方略 > 第13节:人力资源规划主要知识点(3)

第13节:人力资源规划主要知识点(3)

发表日期:2009-09-28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article_gg18

  (5)外调员工必须严格守旧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UcP

  第四十七条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UcP

  (1)正式员工不适合现任工作岗位,被用人部分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UcP

  (2)部分职员精减,被用人部分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UcP

  (3)接到续签合同,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离职者。UcP

  (4)主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UcP

  第四十八条待岗程序为:UcP

  (1)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UcP

  (2)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UcP

  (3)待岗。UcP

  第四十九条待岗期间,本制度第四十七条所列举第(1)、(2)种情况按当地政府最低工资发放薪酬并给予相应社保和福利待遇;第四十七条所列举第(3)、(4)种情形不发放薪酬,亦不给予社保和福利待遇。UcP

  第五十条本制度第四十七条之第(1)、(2)、(4)种情形的待岗者假如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UcP

  第五十一条待岗期限为3个月,若待岗期满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员工辞退办理,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者可延长待岗时间,但当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UcP

  第五十二条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同意,可以保存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答应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UcP

  第五十三条休长假办理程序为:UcP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UcP

  (2)原工作部分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UcP

  (3)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UcP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UcP

  (5)签订合同期内休假协议。UcP

  (6)休假。UcP

  第五十四条休长假者不连续计算工龄,再次上班时视为试用新员工。UcP

营销广告策划网(www.ideatop.net)

养生专题
策划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