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销的六大误区
伴随着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进入“春秋战国时代”的房地产市场正在经历残酷的生死战。众开发商为争夺更多的市场份额,确立自己的市场主导地位,成为呼风唤雨的行业龙头,除了传统的竞争手段外,房地产营销日益成为开发商的“新宠”。于是,房地产广告铺天盖地而来,新闻炒作席地而走。但是房地产商们过度的热情却烧得房地产营销有点变形了,于是,在这支变形火炬的照耀下,房地产营销步入了一个又一个误区。据笔者之见,大致有以下六大误区:
一、营销非营销,到处皆推销
在市场营销学中,供销、推销、营销是有严格区别的。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政府是资源配置的主体,到处皆是供销。造什么房子、造在哪里、怎么造、由谁造,一切由计划来“供销”。
推销则是以产品为中心,以我为中心,不管顾客是否需要,是否愿意接受,一味发扬“四千精神”(千方百计、千难万险、千辛万苦、千言万语)硬推出去。现在的许多房地产商仍然停留在这种营销阶段。而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营销,则是指一切以消费者为中心,从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需要出发,并为之提供方便的全方位、多层次、多段位的整合服务。
二、追求单赢而不是多赢
许多房地产开发商依靠政策机遇或在营销策划上下大功夫把楼盘卖得很好,但在后续手续、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方面却没有协调好,使得消费者怨声载道。
其实,一个好的房地产产品不应该是房地产开发商单赢,而应该是消费者、代理商、广告商、设计师、按揭银行、物业管理方、生态保持等角度多赢。在多元化、一体化的社会,单赢不是赢,双赢、多赢才是真正的赢!
三、主观臆断代替调研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市场调研同样是房地产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但要真正执行起来,却常常力不从心,于是,大家往往“闭门造车”,关起门来讨论几天,最后得出一些结论,就算是调研结果了。结果,按此思路建出的房屋,设计师、房产商怎么看怎么舒服,但真正到市场上去销售,却发现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顺利,大量楼盘滞销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实际上,不同的社会阶层有不同的需求。特别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及素质的不断提高,对个性化的追求越来越强烈。若对此熟视无睹,或不进行深入的调查与分析,只凭自己主观臆断,那么最终的结果恐怕就得永远徘徊在幸与不幸的边缘了。
四、卖点雷同,创意疲软
在房地产产品同质化越来越强的今天,“有创新才有市场”已显得越来越重要。大凡从事过营销工作的人都知道,卖点,也就是独特销售主题(USP),是营销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于是,许多房地产商抓住此点不放,绞尽脑汁四处搜索,结果,找来找去,还是“帝王豪宅”、“ ×× 花园”之类的卖点。自以为在激流中抓住了一块木板,可以就此脱离苦海,却不料所抓到的仅是一棵稻草,反倒死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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