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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软手段:非一般慈善营销

发表日期:2010-01-16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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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的团体自往年5月份起成为中国国家游泳队和跳水队的主赞助商。不过,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日益邻近,作为“非奥运会赞助商”的美的却面临很多隐形的“排他性”条款限制。那么,如何跨越这些隐形限制,顺利推进奥运营销呢?美的找到的切进点是“体育 慈善”。

  3月6日,美的与中国国家跳水队、游泳队联手启动“汇聚美的心思爱心传递梦想”的慈善拍卖活动。中国跳水队率先把2006年第15届世界杯跳水赛的团体奖杯作为拍品,而美的不仅将协助活动的全程推进,而且还会为此次拍卖捐款50万元。

  此次慈善拍卖将会进行一个月左右的拍品征集,所有拍品将于5月下旬在北京进行拍卖。慈善拍卖的所得将全部捐赠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下的“奥运之星”保障基金。该基金主要资助退役运动员,帮助他们解决医疗、学习、就业等困难。

  为什么要选择慈善作为奥运营销的切进点?美的团体市场支持部的部长董小华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先容说,有的企业进行体育营销很功利,反而让人产生排斥感。慈善更能让人接受,更易让人对品牌产生好感。

  与此同时,得规避奥运会赞助商的隐性限制。比如,美的在北京首都机场竖立的大幅广告牌7~8月份必须撤下来;美的在央视投放的广告里也不能说“祝奥运会完满成功”等。

  因此,美的的奥运营销要牢牢围绕国家跳水队和游泳队来做文章。根据合同,美的作为这两支运动队的主赞助商,主要享有四方面的权益。

  首先是获得“中国国家游泳队、跳水队主赞助商”、“中国游泳中心主要合作伙伴”、“中国国家游泳队、跳水队专供产品”的称谓,这三个称谓可以应用于产品包装和任何宣传物料。

  其次是获得国家游泳队、跳水队队员的肖像使用权,但只能是团队形象而非个人形象,即必须三个以上的运动员形象同时出现,而不能只用一个郭晶晶或某个运动员的形象。

  第三是可以做一些特殊的广告,比如,国家游泳队、跳水队每场比赛的场地都会辟出一个位置放美的的广告;国家游泳队、跳水队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背景板上要打上美的的LOGO;国家游泳队、跳水队队员的领奖服及毛巾上也可印上美的的LOGO。

  另外就是公关活动的支持,比如这两个运动队的队员量力参加美的的一些促销活动。

  尽管其主要的竞争对手已成为2008北京奥运会白色家电的独家供给商,但是美的坚持以为尽不能在这场“家门口”的国际盛事中缺席。

  为此,美的不惜投进重金。董小华透露,美的往年取得“中国国家游泳队、跳水队主赞助商”的资格就花了数千万元;今年,美的又以2.1亿元竞标获得了央视奥运会决赛节目的广告套餐;本月中旬起,香港500多辆公交车的车身上都会有美的赞助这两支运动队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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