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赏析:李明在当地一家颇具规模的摩托车销售公司做导购员,老板是一位很随和的中年人,为人诚恳对员工的公道化建议很重视。
在此之前,公司针对当地农村消费者居多的情况,每月定期下市场做宣传服务,并在销售过程中,印制了一些“优惠卡”送给购车的用户,方便他们在下次消费时,凭卡优惠200元。
但在实际销售中,李明发现没有一位顾客使用“优惠卡”购车。从人之常情考虑,李明建议老板可否将“优惠卡”的发放形式修改一番,将事后发放改为提前发放,并着重注明“凭此卡,可在商议价的基础上另行优惠100元”。
老板采取李明的建议,重新印制了“优惠卡”,并在下乡服务时发放给有购车意想的农民朋友。为了体现出此卡的重要性,在发放时实行严格的实名登记制,使得到“优惠卡”的朋友感到优惠来之不易。
固然,此次发放的“优惠卡”有在“商议价的基础上还可优惠”的承诺,顾客往往在讨价还价后方亮出此卡,使每辆车的利润无形中减少了100元,但此卡却对消费者产生了真正的***力(单车利润减少,但销售总量增加,还是划算)。事后证实,在发放20张“优惠卡”后的一个月内,共有8名消费者持该卡专门找到李明所在的公司,并在此处买了车。
第12计
顺手牵羊
“微隙在所必乘,微利在所必得。少阴,少阳”。
摩界新解:
“无商不获利”,经销商花心血大投进进行店面装修和广告宣传,在利润越来越薄的今天,不要仅处心积虑地考虑如何把商品销售掉,而且还要为卖出的每一辆车负责,做好售后服务。因此,经销商不是活雷锋,他们要生存,有付出就要有回报,一位前辈说的好“商人不获利就即是犯罪”。在销售中商家不仅挣大钱而且还要挣小钱,不能由于一些不起眼的小利而放弃,要知道“集腋成裘”的道理,利用一切渠道捉住所有机会,大利小利一律通吃。
以前在摩托车高利润年代,商家与消费者讨价还价时都是成百成百地往下讲,而如今的微利年代,价格到此已明朗透明,可偏偏消费者养成了砍价的习惯,喜欢横来一刀,砍价之低令人心痛。这时商家一定要有底气,坚持原则寸土必争,能多争取100就多争取100,能多收50就多收50,除非万不得已,决不给消费者留有过多价格想象空间。同时也可以用头盔、车锁、雨披等附件吸引顾客,让他适当加价,从而增加自己的收进。
有些顾客在买车时对车价很苛刻,但一旦完成购车后,对喜欢的摩托车用品价格却能接受(正所谓好马配好鞍)。这时导购员就要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和创造力,在摩托车配件上做文章,为老板创造更多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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