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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资本的分配激励制度安排(4)

发表日期:2010-02-07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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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以高新技术知识企业为代表的知识型企业正在逐步成为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和经营运转方式,传统的以大规模产业生产为代表的经济范式正在逐步地被以柔性化、个性化生产和大规模定制等知识生产与知识组织形式所替换,在知识企业中,由于核心知识员工具有与传统企业或者一般企业经营者同样的价值增值功能与作用,在高新技术知识企业中,由于企业的价值主体是知识员工的智力资本,隐含在知识员工大脑内的隐性人力资本能否或者愿意转化为显性人力资本与组织资本,就成为知识企业能否快速健康发展的一个关键,对知识员工的激励具有与经营者激励同样的功能作用,在一定条件下还有超过经营者的趋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传统企业的对经营者股权激励就必须转变为对智力资本股权激励。根据目前发达国家企业激励制度安排的实践经验,尤其是美国硅谷知识企业激励制度安排的经验,在现行的条件下,股份期权激励具有激励效用最大化的功能与倾向,是一种适应于知识员工激励制度安排的有效激励方式。因此,将传统企业的对经营者股权激励转变为对智力资本股权激励,不仅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知识企业自身发展与变化的必然结果。因而,对具有智力资本产权的知识员工进行分配激励,应该成为目前条件下知识型企业智力资本激励的一种主要激励方式。

  在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知识型企业中,以隐性人力资本为核心内容的智力资本在企业价值增值中具有关键性的地位与作用,因此如何对知识企业的员工智力资本进行有效的激励与制度安排,就成为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题目。因而我们就有必要在原来的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将股份期权的激励效应扩大到知识员工激励制度安排上,即通过对知识员工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终极实现智力资本参与剩余收益分配目标。由于在知识型企业中,也同样存在着知识员工与企业、与股东利益的不完全一致性,以及知识员工内部人控制题目,要求通过一定的激励机制安排,使知识员工自发地而非强制地、或者说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关心企业利益,而对企业利益的关心就是对股东利益的关心,知识员工、企业与股东三者之间的根本利益应该是一致的。一是知识员工股份期权和股票期权正是适应了上述的要求,它为知识员工智力资本与知识所有者成为知识企业所有者提供了可能,使知识员工能够站在知识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公司的发展;二是股票的价值是预期股利的贴现值,只有知识企业保持长期的成长,知识员工才能获利,由此将引导知识员工通过一定的激励制度安排愿意将隐性的人力资本价值转化为显性的人力资本价值,通过智力资本的价值共享实现知识企业的成长与知识员工行为的理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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