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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奖是手段,励是目的(4)

发表日期:2010-02-26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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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方式也可考虑

  还有一些公司借用一些更传统、看起来已经过期的奖励体系也取得了成功。Optimus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梅茨(MarkMetz)对他的“保时捷激励计划”便感到非常满足。销售员只要为公司创下110万的年利润,就可以获得一辆保时捷911的一年租约。均匀起来,他的70名销售职员中每年都有10%至15%的人获得这份租约。梅茨估算了一下,每年他为这项奖励付出的本钱是10万美金,而得到的投资回报达到了40至50万美金。他说:“站在销售职员的态度上来说,这种奖励太有吸引力了!”同时它还有助于保持现有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并吸引新生气力的加盟。

  但是,他承认Optimus的其他员工对此还是有不同意见,由于这个奖励计划只在销售职员当中实施。他说:“有员工向我们反映,他们也希看获得驾驶保进捷的机会,不过我们给他们的解释是,假如销售职员的业绩飙升,公司只会水涨船高,最后人人都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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