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对员工采取激励手段时,最尴尬的结果就是:花了钱,反而换来了人心离散。
病历———这家企业为什么留不住人VK公司原是一家校办企业,主要生产一种为其他电器配套的机电部件,产品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从1994年到1997年,公司的经营业绩一直不理想。1997年,企业实施了改制,变成了一家民营企业。此后,公司凭借技术实力和灵活的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益,产品不仅为多家国内大型电器公司配套,而且还有相当数目的出口,一时成了所在区的纳税大户。
但是,伴随市场成功而来的却是公司内部治理上的一系列麻烦。尽管员工的工作条件和报酬比起其他企业来都已经相当不错,但治理职员、技术职员乃至熟练工人都在不断地流失;在岗的员工也大都缺乏工作热情。这给公司的发展乃至生存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题目呢?从以下几个具体事例也许能窥见公司的人力资源治理和员工激励方面存在的题目:“红包事件”———公司改制时,保存了“员工编制”这一提法(尽管这个“编制”是公司自己定的,而非原来的国家事业单位编制),这就使公司有了三种不同“身份”的员工,即“工人”、“在编职工”和“特聘员工”。其中,“工人”是通过正规渠道雇佣的外来务工职员,“在编职工”是与公司正式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员工,是公司的技术骨干和治理职员,他们中一部分是改制前的职工,一部分是改制后聘用的,“特聘员工”则是向社会聘用的高级人才,有专职的,也有兼职的。一次,公司在发放奖金时,“工人”和“在编职工”的奖金是正式造表公然发放的,而“特聘员工”是以红包形式“背靠背”发放的,并且“特聘员工”所得是“在编职工”的2-3倍。但这件事的实际效果却是大大挫伤了员工,特别是“特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他们中一部分人感到公司没有把他们当作“自己人”,而更多的人则误以为“在编职工”肯定也得到了红包,作为公司的“自己人”,所得数额一定比“特聘员工”更多,自己的辛劳付出没有得到公司的认可。公司多花的钱不但没有换来员工的凝聚力,反而“买”来了“离心力”。
“人尽其用法则”———公司高层领导的“爱才”是出了名的,公司在“招才”上舍得花钱,但在如何“用才”上,却不尽如人意。公司的职能机构设置很简单,厂长室下设了生产科、技术科和综合科。生产科长兼任主要生产车间主任,还兼管供给;财务、统计、文秘等均压缩在综合科;市场则由副总经理直管。因此,职能科室成员往往是“一位多职”,如会计师同时还可能是文秘,又要作接待等等。这本来体现了用人机制的灵活和高效。但是,这种“一位多职”又不稳定。一项任务交给谁完成,十分随意。又由于职责与分工不明确,终极也就无从考核。于是多数科员为减轻自己的工作强度,纷纷降低了工作效率,以免显得过于“空闲”而被额外“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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