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营销要求设计个性化的服务,增加顾客得到的价值,以把这些顾客彼此区分开来。比如当一个老乘客上了航班,空中小姐必须通过数据库的指示,不等这位老乘客发话,就端上一杯他爱喝的饮料、送上一本他常看的杂志。听起来很人性化。然而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来,实施一对一营销,很多企业必须把大量精力投入那些顾客并不一定重视的细枝末节,投入那些并不能明显增加顾客价值的方面。并且如果上述的老乘客的喜好已经发生变化,这个航班就是出力不讨好,反而降低顾客体验到的价值了。
可以看出,一对一营销可能增加顾客成本付出,却不一定增加顾客价值,于是顾客附加价值就大打折扣,顾客满意度也随之下降,完全背离了企业实施一对一营销的初衷。
顾客权力陷阱
要透彻地了解顾客的购买习惯、偏好,需要多少数据?企业有多大权力获得这些信息并把这些信息用于经营?从好莱坞一部电影《国家的敌人》就可以看出,人们以任何看似高尚的借口窥探公民隐私的担忧,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已经逐渐加强。假若所有企业真的奉一对一营销为“胜经”,都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挖掘顾客生活习惯的所有细节,人们就如同生活在间谍群当中,到处面对窥探的眼神,难免失去很多自我空间,顾客怎会不抵制这种对他们来说可能是得不偿失的企业行为呢?
再如一对一营销鼓吹者所举的另一个例子,Barista Brava咖啡连锁店要求员工记住每一个顾客,使老顾客不必开口点菜,就可以得到他们常用的餐点。然而许多顾客都将选择看作是一种应该行使的权力,而不仅仅是付出的成本。被商家以即使看来体贴的理由剥夺,也会引发顾客不满,带来负面效果,企业还是不要自作聪明吧。
在开展一对一营销的过程中,沟通是双向的。借助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传递信息的成本已经大大下降。这也是佩珀斯和罗杰斯认为开展一对一营销时机成熟的原因。然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也是双刃剑,因为在降低信息传递成本的同时,人们每天要接触的信息量也大大增加。特别是那些“不请自来”的商业电子邮件,已经泛滥到了令人担忧的程度,使处理这些信息的成本水涨船高。这引起很多人极大的抵触情绪。为此欧盟已经全面禁止向个人发送未事先征得收件人同意的商业广告性质的电子邮件。一对一营销鼓吹者忽略了顾客作为信息受众的决定权,大众对信息传播的抵制一定是他们始料未及的了。
结论:没有万用灵药
佩珀斯和罗杰斯希望给我们开一个信息时代企业致胜的万用灵药,然而经过本文分析已经可以看出来,一对一营销理论中暗含的陷阱,使得它不可能具备对传统营销理论的颠覆性,企业也不可能依赖它在市场上无往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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