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步:管理层将股权转让变现或贷款归还完毕,信托目的实现后,信托公司将现金或股权归还给信托合同指定的受益人。
2、定价机制的完善
以美国为例,MBO定价往往以每股市价作为双方讨价还价的第一个基准,8-10倍市盈率被认为是一个公道的价格。此外还有一系列与定价相关的问题须得到解决:
一是企业历史包袱的处理问题,必须在收购之前就如何出售不良资产、改进经营、加强会计约束、削减部分员工等作好出一系列安排;
二是企业发展战略问题,必须在收购前就企业后续的发展能力和市场空间作更为详细和量化的讨论,并计划更有力地推动企业的增长。因此在美国,MBO被作为发现和实现“价值被低估”公司的价值的金融技巧和激励机制,更多应用于业绩欠佳的中小企业。
以香港为例,根据联交所颁布的《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的有关规定:资产的重估需由独立及有专业资格的估值师或其他专家进行或确认,并清楚说明估值所根据的基础。具体操作也都是采用西方国家通行的评估办法和较为成熟的财务模型,如市场价格法、账面价值法、市盈率法、净现金流量折现法(NPV法)、经济增加值法(EVA法)等,侧重于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来评估资产的价值,再辅以公开竞价等方式,使交易价格的确定较为透明。
在全兴和剑南春实施MBO中,收购的定价标准是备受批评的焦点之一。两家集团实施MBO,在定价上以净资产作为转让依据,但仍然有国有资产定价较低的嫌疑。如果通过政府、管理层、工会以及战略投资者形成一个定价机制,适当引进净现金流量折现法(NPV法)、经济增加值法(EVA法)进行资产评估,则MBO方案将进一步完善。
(作者冷洪川系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人事处,欢迎您与作者冷洪川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lengw@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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