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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MBO之路——全兴集团和剑南春集团实施(6)

发表日期:2009-05-09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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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四川华衡评估师事务6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经评估,截止2003年3月31日,四川剑南春集团公司资产总额为278099万元,国有净资产为120489万元。

经各方协商,在绵竹市国资委主持下,对剑南春集团由于多元化投资形成不良资产做了相应减值处理,同时扣除了应支付职工的安置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伤残保险费。最终,剑南春集团国有净资产为92930万元(不包含商标等无形资产),并以这个价格为转让价。转让给同盛投资有限公司69.54%(经营团队持股64625万元),剑南春集团工会持股16.47%(职工持股15305万元),四川蓝剑公司8.61%(8000万元),四川融信投资有限公司5.38%(5000万元)。

2003年9月30日,资产转让各方签字,剑南春产权改制尘埃落定。国有资本从剑南春集团全部退出。剑南春完全摆脱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的状况。

2004年1月6日,剑南春集团公司MBO改制方案,正式获得四川省财政厅批复。

目前,新的剑南春集团已开始了二次创业,确立了收缩战线、集中精力、发挥优势、壮大主业的工作思路,争取到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35亿元、税利11亿元,年产白酒10万吨,相当于再造一个剑南春。

剑南春集团公司的MBO顺利实施,达到了绵竹市确定这次改革成功的标志,即:“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地方财政经济持续受益;确保企业稳定,企业干部和职工稳定;确保企业的注册地、结算地留在绵竹。”

以下是出资各方情况:

由于剑南春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业绩,给出了相当优厚的安置补偿,而且绝大部分职工在产权改革后在本企业仍有岗位。集团应解除国有身份职工2332人,实际签订解除协议2331人,其中应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1962人,实际签约1888人,进入社保369人。继续留在企业的职工,将安置补偿金直接转为股份,成为企业的股东。通过工会,职工持股达16.47%,成为仅次于经营团队的第二大持股方,对企业经营决策拥有不容忽视的发言权。

四川同盛投资于2003年9月15日在绵竹市工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剑南春集团董事长乔天明,占同盛投资25%股权。剑南春集团方法培、蔡发富、杨冬云、谢义贵等四位副总以及各部门部长大20人是同盛投资的注册股东,而实际上同盛投资的股东包括剑南春集团管理层146人的经营团队。也是为了回避公司法关于股东人数的相关规定,

按《公司法》的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50%的要求,同盛投资的注册资本今后必须将至少增加1亿元的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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