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指两个方面:
(一)对竞品的调查不足,在消费品领域没有一个厂家独步江湖的,我们开发市场不了解竞品,与准客户谈判将会无镝放失,漫无边际,同时即使开发成功,对于后期的市场操纵,也可能造成后期市场题目。
曾经一个案例:有个没作过方便面的经销商欲从事方便面经营,与一家方便面企业联系,该公司的大区经理到该市场与经销商一拍即和,在酒桌上谈罢,很快打款上货。由于没有留意到当地口味的特殊性,所发货均为公司常规口味,造成后期市场的严重梗塞。对于竞品的调查主要有以下方面:产品的规格类型、克重、包装、食品类还要留意口味、一批价位、二批价位,竞品厂家针对销售各环节的营业推广方式,销售的主要区域等。
(二)对准客户调查不充分。
有句古话:“女怕嫁错郎”,笔者以为我们行销职员扮演得实际是牙婆的角色,开发出理想的经销商,把我们的女儿(产品)嫁给理想的郎君(经销商),即是成功了百分之八十。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我们的产品必须借助经销商才成分销下往,我们的营销策略只有经销商的大力配合才能实施下往。反之,若开发的客户不理想,一方面产品销售推广不利,另一方面给再次启动开发就会造成较多的市场题目。对准客户的调查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客户的信誉、网络关系、资金、配送能力,仓储状况,原经营产品系列中是否有影响公司产品销售的产品系列等。
四、时机的把握不准
作为消费品领域的经销商有其自身的工作规律。一般早上及上午相对比较繁忙,下午及晚上相对较为空闲。除非有预约,一般大清早,就餐时间,休息时间造访客户是不恰当的。笔者以为上午十点左右,下午两点半后至六点左右较为恰当。这是时间上,时机上:客户生意正忙时,心情不好时,正饮酒打牌娱乐时,雨雪天(尤其是正下雨下雪时,固然你很敬业,但若没有预约,漫无目的的初访客户,只是给对方传达自身由于任务压力,急于启动市场的不利信号)等。我们避开不利的时间段,选者恰当的时机,就可为客户的开发增添成功的要素。
五、谈判场所的选择不力
笔者以为会客谈判的场所选择应把握三个原则:
(一)有利于产品和公司形象的充分展示,充分显示产品特点、上风及公司实力。
(二)能够减少外界的干扰,使主客双方集中精力投进到谈判中。
(三)有利于缩减贸易敏感信息的受众群,达到公司贸易机密的保护。
因此,结合以上原则,笔者以为选择在“主场”最好,如自己居住的宾馆,甚至客户有较强合作愿看的话,若有可能,可以约其到公司,在公司谈判。而在初选客户时忌在客户的门店、办公室,甚至将样品带往客户处谈判,甚至全盘托出。这是由于首先我们前期只是初访,不能肯定客户的真实意图;其次我们带的样品有限,要尽量用在最有意向的客户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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