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了“限度释放,步步深入,延续传播”的传播策略之后,下一步的问题就是如何有限度地释放?以及释放什么?
释放什么?
经过审慎论证和周密谋划,我们决定选择中国经营报、中华工商时报、信息时报三家媒体释放目标信息。我们相信,这三家媒体的报道足够带动其他媒体的关注。
为此,我们确定了“两步走释放战略”。
第一步:在4月—5月份,从侧面释放“TCL即将整合乐华”的比较具象信息,以便媒体和读者对关于TCL收购乐华的传闻有一个相对准确的判断。
第二步:在完成第一步工作基础上,借媒体之口进一步诠注“此乐华(乐华电子)与彼乐华(数码乐华)的关系”,主要阐述两个乐华的不同,时间大约在6月份。
我们判断,通过上述三个阶段的传播,基本上可以为广州数码乐华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扫清前期障碍,并为新闻发布会的召开积蓄足够的势能。
我们特别强调了传播纪律:第一,在媒体报道时切勿出现TCL方面负责人的名字;第二,传播主要是前期缺课太多要补课;第三,所有传播概不涉及广州数码乐华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战略。尤其第三条,留待挂牌新闻发布会上完成。
2003年4月8日,中国经营报发表《TCL密谋收购乐华 专家预言彩电大重组将发生》一文,文章首次比较详尽地披露了TCL即将收购乐华的信息,称“目前收购已经进入资产清理阶段”,从而通过媒体之口第一次比较详尽地传达了TCL收购乐华的信息。
2003年6月17日,中华工商时报发表《TCL收购乐华打开问号:“品牌经营”不承担债务》一文,首次披露了TCL重组乐华电子,成立广州数码乐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消息。报道称,“TCL集团占这家企业70%的股份,广州科学城占30%的股份,新公司所使用的基地、厂房以及公司名称均为乐华集团持有,然而“既出基地又掏品牌”的乐华集团却在新公司中连一星半点儿股份也没占上。”“如果不出意料的话,即将出任新乐华总经理一职的人选是原TCL集团TV事业部销售中心总经理范利军。”“今后新乐华主要经营产品还是以彩电业务为主,同时包括其他消费类电子产品。”
该报道同时强调,此乐华非彼乐华。乐华重组方案并非“TCL收购乐华”,更不是“TCL和乐华合资成立新公司”,而是TCL对乐华品牌的经营方式,也就是说“品牌经营”。
2003年6月24日信息时报发表的《乐华与“数码乐华”无关》的文章,则与中华工商时报形成印证关系。
新闻发布会传播要点之论证
近4个月的运作,我们基本上扭转了媒体关注重点,由先期对乐华危机的炒作转向对TCL并购乐华的关注。应该说,我们挂牌前的传播目标基本上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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