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检查各项培训实施情况并分析成效。
第三条 培训范围:
1、 新进人员的培训;
2、 市场业务人员的培训;
3、 督导人员的培训;
4、 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四条 培训的实施:
1、 主管人员应利用会议、面谈等机会向下属进行培训;
2、 公司开展的培训或参加公司与其他单位共办的培训;
3、 选修大专院校研究所的有关课程;
4、 参加国内培训单位所举办的培训;
5、 参加国内参观考察;
6、 选派国外受训或考察。
第五条 培训的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
依实际情形分为:
1、测验;
1、 提出考察报告;
2、 提出受训报告;
3、上课情形或受训后应用成果评定。
(二)奖惩:
1、受训成绩优秀者除发给奖状外,可加发奖品以资鼓励;
2、受训人员必须按时到训,因故未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并转报主办单位,无故不到者以旷职或旷工论处。
第六条 培训费用按各单位参加人数分摊,其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讲师酬劳:
1、 本公司从业人员担任讲师者,可酌情支付讲师酬劳,但如为职务范围内者,不另给酬;
2、 顾问担任讲师者,可视实际情形支付钟点费;
3、 外聘的讲师,其酬劳依实际情况支付。
(二)受训餐点:由公司内部组织的培训,酌情供应受训人员餐点。
(三)受训差族费:赴外地参加训练或担任讲师者,依国内外出差办法之规定办理,但勤务时间除外,接受训练者,不以加班论。
第七条 本办法经呈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二、 培训方法
培训的方法很多,主要有以下四大类型:
1、教学法
即以语言启示,如:讲演、讨论、会谈、讲评等方式,辅导教学;然后再运用讨论方式讨论,沟通或树立正确的观念;而后再依人员与环境的各种情势作个别辅导、集体辅导,以适应其需要。故此法又分为集体教学个别教学两种。
即以示范、体验、协作等方式,辅助受训人员自我形成,以养成正确的习惯、态度、技能、行为;例如活动指导、生活辅导、共同作业等。其要领在于以身作则,由受训人员试行模仿,再检讨得换,同时协调其养成标准行为。此法适用于动作性内容的培训。
2、情境法
指导用情境的影响力进行培训。例如自然观察、社会调查、团体活动、工场参观、文物展览,放映影片等,使受训者在动态环境中体验、顺应,从而达到培训训练的功能。
3、案例研究法
此为美国哈佛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所创,目的在使参加受训者对工作实况的处理,作广泛深刻的思考、研究和学习。其具体内容是提出实务问题或个案,由大家参与座谈讨论,提供意见及解决之道;其原理在于通过交流,提出各种不同看法,以交换经验、沟通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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