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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销售困局(4)

发表日期:2010-01-29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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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交不了差就得走人,地里种的就都留给我后边的人了,那我管他种什么呢!于是大家看到谁的“麦子熟了”就赶紧往割;“煮熟了”端上桌的东西,就往碗里抢。业务员的恶意竞争非常激烈,都不往真正耕耘自己的那块地。

  谁也不会在意客户对自己满足不满足,我不生存,他对我再满足都没用;更不会有人在意明年有没有好项目可以接着做,今年都过不往了,明年又从何谈起?这台机器只要今年不出题目我就卖给客户,等出题目的时候反正我已经走了。

  这样做最直接的后果就是销售职员的短期行为,导致企业的短期目标;同样,企业短期化的目标治理,也就导致销售职员短期的思维方式和行为。

  “圈套”是“捷径”

  “成者王侯败者寇”甚至影响了中国的贸易文化。

  实际上,我们很多企业都是短视的。它的宣传、甚至宏伟的战略目标和员工今天正在做的事情没有任何联系,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个噱头。大家最关注的还是短期目标,很现实:月底能卖多少产品,钱收回来多少?可以说企业的长期目标是骗人的,骗市场、骗自己。

  这种情况下,“圈套”就成了一种捷径,整个团队的人都会这样做。我不给你弄一个套,你不会掉进来。你几个月不掉进来怎么办?一年不掉进来怎么办?我只能给你下套!销售职员给客户下套;客户和销售职员合作给竞争对手下套;销售职员在团队内部互相之间下套;销售职员给老板下套;老板给销售职员下套;跨国企业里中国区给亚太区下套……我得过关,就这个道理。业界这种普遍现象让大家都没有安全感,没有谁为未来考虑。

  销售职员都不为自己的未来耕耘,谁还会往为企业的未来耕耘呢?

  “传递利益”混淆市场

  在外企,签一笔生意合同非常难,要反复商谈、论证。签字时,中国区总经理没有签字权,CEO甚至也没有签字权,权力在CFO。这还必须由律师先签下有效法律文件,CFO根据律师的签字才能在合同上签字。大家把合同签定后就按此方式操纵。

  但是我们这儿,不少企业的合同只是确定了双方之间有贸易关系。

  外国人不理解,为什么中国人签合同是一件很爽快的事情,连部分负责人都可以签。他不明白,这里的合同不过意味着谈判才开始,变数大着呢!没准儿谁在背后捅一刀子,你就晾着吧!合同不代表认定了什么,只能说明双方的戏才开始上演,将来有了题目,谁来处理那还两说。当合同双方都明白这些后,客户签字时会经常打趣:一年以后还能再见到你吗?签合同的是你,结款可能就不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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