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断剧后第一个广告和倒数第一个广告(头一尾一)。
5. 10"、15"连打是否过多,超过3次记录上报,并提出处罚;
6. 黄金时间:18:30-22:30必须监控到位;
7. 督察部还要监控各级分支机构电视监控员的工作是否到位;
8. 做好检查总结工作;
9. 应特别注意电视台是哪一个频道。
10. 随机向当地人了解收视率高的电视台。
11. 应注意每晚只监控一个电视台,勿中途换台。
车身(贴)广告督察
一、操作细则
1. 与公交汽车运输等部门签订了车贴(身)广告合同的分支机构、代表处,督察人员检查前必须查阅掌握有关详细资料,没有签订合同的分支机构、代表处,根据上报计划开展检查,或由督察人员直接在繁华地段,汽车起始站等重要地段进行抽查。
2. 对县、乡市场车贴(身)检查,应选择在主要街道或车站进行。
对督察检查情况应填写《车贴(身)落实情况一览表》。
二、评价标准。
1.车身图案设计必须严格按照总部提供的方案执行。
2.车身必须是全车包装,重点突出包装盒。
3.车身必须采用电脑喷绘。
3. 车身平整,美观、视觉效果好,车身没被刮分,撞伤、起皱,褪色,以上四点为合格车身。
4. 车贴粘贴平整、美观、视觉效果好;粘贴不平起皱,破损,褪色未更换,视觉效果差视为不合格。
三、不同车型车贴位置符合规范标准
1. 车型:粘贴位置选择
2. 大客车、中巴等大中型客车:在车头或车尾挡风玻璃下部或上部
边缘处粘贴
2. 出租小轿车、面的:在车头或车尾挡风玻璃上部边缘处粘贴
四.督察要求:
达标率在80%-100%(低于100%)之间者下达整改意见书,80%以下者下达处理意见书;有关督察人员的检查结果与事实不符的,按《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墙体广告督察
操作细则
1. 每两个月必须对各代表处墙体广告制作情况进行检查;
2. 了解代表处制作墙体广告的时间、地点、数量、字体、颜色、墙体广告内容等情况;
3. 制定抽查计划,确定行程、时间;
4. 组织检查,主要从制作的进度、选地、数量、质量与内容来着手;
5. 检查广告,看是墙体广告还是墙标广告;
6. 查看墙体广告的选地是否适当,是否在县城主要公路两侧,交叉路口,县郊区交通主干道,乡镇重点集中公路两侧,村口、路口等位置;
7. 墙体广告检查数量,不低于制作总量的40%;
8. 墙体广告内容重点检查,主要看是否按公司规范统一制作板式或经总部策划部审核的内容,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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