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张铁新(化名)也收到了类似的通知函,不过他收到的是律师通知函,告知他:一个以他的身份证登记入网的移动手机号码,现在已拖欠话费2341.68元,要求他速到营业厅交纳话费,否则将采取一切必要、且可能的法律手段向他和他的担保人进行追缴。张先生说,这个手机号码他从来没有见过。
“集体打包入网”漏洞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8位大学生中的刁鹏。他告诉记者,西直门联通营业厅客户部的工作人员认为这件事的责任大部分在消费者刁鹏这一方,指责其“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让别人冒用了。”她还强调,联通公司自身在这其中也受到了损失,“白白地把两三千元钱的手机送给了别人,还要承担高额的服务支出。”
当张先生就欠费一事向这两位工作人员作出说明之后,她们指出,消费者本人也应当去调查,根据她们提供的线索,自己去找到那个冒名入网的人。
刁鹏回忆说,2003年4月的一天,学生会给学生干部集体办理手机入网,每个人交350元钱担保金,把身份证复印件交上去,每个人免费得到了一款新手机,但每个月必须消费150元。张铁新的情况也是属于单位担保、集体打包入网、免费得到手机,每月须交够220元话费。
据张先生仔细回忆,他从未将身份证借人或者丢失过,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被冒名入网的。他经询问证实,单位集体办理此项业务时并没有向大家要过身份证,办事的人为他冒名入网的事向联通大客户服务中心等部门询问,查到了以他的名字登记的手机号码,并被告知该号已经停机,也是有担保单位的,可以查一查。但后来就一直没有得到联通的回音。
奇怪的担保和欠费
在联通客户服务部门调出的资料上显示,刁鹏和张铁新的“手机”入网时都有担保单位,分别是上海巨龙三合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北京德嘉恒信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而他们二人都称,在这之前对于这两个公司都是闻所未闻。刁鹏告诉记者,他们8个“欠费”同学的“手机”担保单位都是上海巨龙三合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但是具体的担保人各异,刁鹏的担保人是“胡斌”,一个对他来说完全陌生的人;张先生则说,其“手机”的担保人名叫“刘梦”,同样,他对此人的情况也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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