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根据第二轮评估结果,总公司销售部将会同分公司经理、业务员对其展开第三轮的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由总公司销售部上报总经理;
5) 根据总经理意见对合作对象展开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上报总经理;
6) 最后确定,并建立合作对象的管理档案;
7) 评估的内容包括:
·对方的经营能力;
·对方的管理能力;
·对方的扩张能力;
·对方的信用状况;
·对方的物流配送能力;
·预估合作成本;
·预估合作效益;
·预估合作潜力;
·预估合作风险;
8) 评估等级为:
·优
·次优
·差
二、 洽谈与合同签订
1、 洽谈工作
1) 初步洽谈
·销售业务员在评估工作结束之后,立即着手与对方取得联系,提出合作意向;
·与对方商品部负责人约定洽谈时间;
·洽谈前应带齐本公司各种产品资料、公司简介、报价单、产品目录等;
·业务员的着装应端正、干净、整洁,并应守时;
·使用专业业务语言,少粗语、多礼貌;
·初步洽谈仅交换彼此合作意向和部分合作方案,滞留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洽谈完毕,返回时应带回对方有关合作方面的资料,如部分合同条款、价格倾向、进场费用等;
·回来后,应及时向分公司经理和总公司销售部汇报,并将资料信息反馈给以上两部门;
·整理资料,并准备下一轮洽谈工作;
2) 第二轮洽谈
·由销售业务员与对方商品部负责人预约洽谈时间,并同时告知对方:我方分公司经理将与对方见面;
·洽谈地点选择,一般在对方(超市、卖场)会客室或办公室;
·分公司经理和业务员准时赴约;
·带齐本轮洽谈所需的资料;
·将第一次洽谈的内容进行回顾;
·倾听对方的合作要求、合作方式,观察对方的合作态度;
·倾听对方的价格回馈;
·倾听对方的进场费用及销售返佣方案;
·倾听对方的商品结构调整措施和商品配备方案;
·由分公司经理对部分内容进行作答;
·由销售业务员对部分内容进行作答;
·由分公司经理对全程洽谈内容进行综合作答;
·倾听对方对我方作答的反馈;
·倾听对方对双方合作之保留意见;
·洽谈时间应控制在一小时以内;
·洽谈结束时应取回对方的全部合同条款(原件),勤恳致辞,并保留真诚合作意愿;
·返回公司后,分公司经理应及时将本次洽谈内容进行整理,以文件方式向总公司销售部汇报,并将全部合同条款传真至总公司;
营销广告策划网(www.ideatop.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