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无误和问题复查;
·业务员对以上工作出具报告书,向分公司经理和总公司销售部进行汇报;
3、 回款程序
·对方通知回款日期(合同规定结算回款日期);
·对方通知回款金额;
·对方通知回款扣款情况;
·对方出具付款清单明细;
·对方出具扣款清单和发票;
·业务员在回款到帐后立即去对方分店财务索取付款清单和扣款发票;
·业务员将付款清单和扣款发票复印存档备案;
·业务员将付款清单和扣款发票交寄总公司财务室;
·财务室对付款清单和扣款发票进行复查确认并存档入帐备案;
4、 其 他
·结算、对帐和回款工作是超市卖场业务最为重要关键的环节;
·回款顺利与否是考核业务员工作能力和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以上程序中出现的问题,业务员应积极地进行协调双方的财务进行复查和对帐工作;
·当期回款结束之后,业务员应必须向对方财务索取付款清单明细和扣款发票;
·当月如果出现退货情况,业务员应必须即时与对方冲单对帐,以避免在到期结算时因金额数不符而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当月如果有出现未送货(未履行订单)情况:
因物流方面原因未及时送货;
因产品(缺货、断档)方面原因未能送货;
因业务员方面原因未按时送货;
·因有上述三种原因或其他各种原因未完成送货工作而致订单失效,但销货清单已经开出,则应及时将销货清单退回仓库、财务、销售部备案,而不得进入销货帐目;销货清单上应注明未送货和未送货理由;
商品陈列时的基本原则
A. 每一不论是大分类或小分类,均应做整体陈列;
B. 替代性商品应陈列在一起;
C. 数量庞大、体积笨重,以毛利较低的商品应配置陈列在货架的下层;
D. 商品陈列不可超过1.6公尽高;
E. 把商品陈列在顾客所期望的区域;
F. 商品必须列在顾客能全得到的地方;
G. 商品陈列必须善加规划,同时保持稳定,也就是说,我们不常改变它的陈列方式及陈列高度(端架、促俏区除外);
H. 商品应尽可能做大量陈列,以建立是低价的形象;
I. 号码应和存的特别号相同,以便利顾客提货。例如:电器、办公用具、运动器材等;
J. 每单产品的展示面,最少应有20公分宽;
K. 具有高利润的商品必须配置陈列在与顾客视线同等高度的货架上(约120公分的黄金线);
L. 以功能分类来陈列商品而非以厂商来区分陈列商品(例如:以低脂鲜奶、果汁鲜来分开陈列,而非将“三元”牌的产品全都集中陈列);
营销广告策划网(www.ideatop.net)